新北呼籲 : 汽車或重機等候紅燈勿佔機車停等區
發稿時間:2020/08/10 11:38
最新更新:08/10/2020 11:47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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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等紅燈時,駕駛汽車或騎乘大型重機者,如不自覺的往前滑行至機車停等區,這已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規定,最高罰新台幣1200元。
新北市裁決處處長李忠台提醒,常有汽車或黃紅牌大型重機車於停等紅燈時,占用機車停等區停放,影響機慢車停放;若經民眾檢舉或警察舉發,則可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「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、標線、號誌之指示」規定,最高罰新台幣1200元;新北市今年1至6月就有2萬件。裁決處也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時,應暫停讓行人通行,如未遵守規定,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,可處新台幣1200-3600元罰鍰。
(文.圖/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提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