綠證不是終點 SBTi V2.0改寫Scope 2 表後光電躍升企業減碳新基礎設施

發稿時間:2026/07/30 17:34
最新更新:07/30/2026 17:34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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睿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、環境公義暨能源轉型協會常務理事、台灣智慧淨零建築產業聯盟監事薛煒立表示,綠證沒有失效,但它不再足以獨自回答董事會最重要的問題:企業究竟改變了能源使用活動,還是只改變了碳帳上的能源屬性配置?

圖/睿田能源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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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6月11日,科學基礎減碳目標倡議組織正式發布SBTi Corporate Net-Zero Standard V2.0。不到兩個月後,GHG Protocol於7月29日宣布,將進一步推動企業溫室氣體標準與ISO 14064-1對齊,並研議把物理排放、市場工具與企業行動影響,以更清楚的多層方式呈現。Scope 2的國際規則,正在從「一個較低的排放數字」,走向「數字背後的能源活動、權利與投資證據」。

這不代表PPA、綠電轉供、再生能源憑證或虛擬PPA失去功能。相反地,它代表這些工具必須回到正確的位置:它們是企業能源轉型的重要工具,但不是整套轉型策略的全部。

綠證沒有被取消,而是從終點回到工具箱

SBTi V2.0的CNZS-C9.4要求企業以物理溫室氣體清冊作為目標雄心的基礎,其中包括位置法Scope 2;CNZS-C5.4則要求,沒有反映在物理清冊中的市場工具及減碳行動,應分開計算與報告。

這項調整的真正意義,不是宣告市場法無效,而是要求企業把不同層次的資訊說清楚。

企業至少必須管理三層證據。

第一層是物理清冊:企業用了多少電、向所在地電網購買多少電,以及所在地電網的平均排放條件。

第二層是能源採購與屬性:企業如何透過PPA、電力供應契約及能源屬性憑證,取得並主張低碳電力。

第三層是投資與執行證據:企業投入了哪些節能、現地發電、儲能與能源管理資本,實際降低多少購電需求,並如何影響營運成本、風險與未來現金流。

SBTi V2.0仍允許企業採取低碳電力對齊目標或絕對Scope 2減量目標,PPA、虛擬PPA及合格能源屬性憑證也仍是實施工具。真正改變的是,企業不能再把市場法所呈現的低排放結果,單獨視為所在地用電活動已完成轉型的完整證明。

這也使Scope 2從採購部門的綠電合約,重新回到董事會的資本配置、營運管理與風險治理。

企業外牆,為何開始進入Scope 2決策

SBTi V2.0的CNZS-C29要求企業優先採取活動層級的電力減碳行動,包括降低電力使用,以及提高來自表後發電的低碳電力實體消耗。這類表後電力可以來自現地發電,也可以透過不經公共電網轉送的直接線路供應。

這正是建築立面光電與企業Scope 2最直接的交會點。

圖/睿田能源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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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立面光電設置在企業用電場所,採取表後併聯與現地自發自用,並具備完整的發電、用電、輸入、輸出及能源屬性紀錄時,它不再只是企業形象工程,而是一項直接介入用電活動的能源設施。

在企業內部的管理估算上,可以初步理解為:

可控的位置法清冊改善量,約等於現地即時自用電量,乘以適用的電網排放係數。

但必須強調,這是一項管理估算邏輯,不是SBTi指定公式,也不能直接等同於整體電力系統的避免排放量。

對企業而言,真正重要的不是牆上裝了多少瓩,也不是年度總發電量有多漂亮,而是有多少電力在企業的用電邊界內被實際消耗,因而降低向所在地電網購電的需求。

因此,無論是建築整合型光電、外掛式立面模組或既有建築改善系統,能否支持企業Scope 2目標,都取決於五項治理條件:併聯位置、組織邊界、現地自用率、能源屬性權利,以及計量與第三方查證。

企業真正應採購的,不只是光電模組,而是一套能讓永續、財務、能源管理、建築工程與查證機構共同使用的減碳證據鏈。

彩繪不是減碳量,而是立面發電的部署乘數

彩繪本身不等於減碳;但它可能降低建築師、業主、城市景觀與使用者對光電立面的接受門檻,使原本難以開發的垂直表面,轉化為可以部署的發電面。

IEA PVPS對BIPV的研究,已不再把光電單純視為附掛在建築上的設備,而是同時具有能源生產與建築外殼功能的多機能構件。其研究範圍也涵蓋彩色BIPV、耐候、消防、眩光、結構安全、數位設計與全生命週期等議題。

哥本哈根國際學校就是具代表性的國際案例。其立面由約12,000片海綠色太陽能模組構成,面積約6,048平方公尺,設計供應超過學校年度用電量的一半。它所證明的,不是每棟建築都應複製相同形式,而是光電已經可以從機電設備,轉化為建築設計、品牌識別與永續教育的一部分。

不過,立面光電也不是萬靈丹。日照方位、遮蔭、消防、結構、風載、眩光、維修動線、模組更換、衰減、保險及建築外殼責任,都必須在投資前完成整合評估。

這也是我在睿田能源推動彩繪立面光電時,一再強調的定位:不是多賣一片板,而是把建築設計、表後併聯、智慧計量、自用率、能源屬性、維運及第三方查證,整合成企業能夠管理的能源資產。

當企業只把彩繪立面光電視為產品,最後比較的往往只是每瓩價格;當它被納入Scope 2治理、建築更新與資本支出,討論的才會是現金流、減碳成果、能源韌性與資產價值。

圖/睿田能源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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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務長、銀行與會計師為何也必須關注?歐盟ESRS E1已要求企業分別揭露位置法與市場法的Scope 2排放,並說明相關契約性工具。這代表「兩本帳」不再只是碳管理圈的技術討論,而正在成為正式揭露架構的一部分。

IFRS S2則要求企業揭露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策略、現金流、融資取得及資金成本。IFRS S2並未強制每一家企業都必須另行制定一份正式轉型計畫;但企業若已有轉型目標、策略或方法,其中具重大性的資訊就必須被揭露。

台灣自2026會計年度起,依實收資本額分階段導入IFRS永續揭露準則。第一階段為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0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,相關2026年度永續資訊將於2027年與年度財務報告同步申報;2027年及2028年再依規模擴大適用。

這代表企業未來不能只回答「買了多少綠電」,還必須回答:

為達成目標投入多少資本?哪些設施正在實際降低購電需求?發電、節能與自用成果如何計量?能源屬性是否由企業持有並完成適當註銷?電價、碳成本、維修、保險及融資條件,如何影響投資回收?相關資料能否接受獨立第三方查證?

銀行不會單純為一面漂亮的外牆買單;金融機構真正能夠評估的,是可預測的現金流、清楚的權利結構、可查證的能源績效,以及可管理的工程與營運風險。

本文所稱「能源資產」,是資本配置與營運管理的概念,並不預設特定會計認列結果;是否符合會計資產定義,仍須依控制權、合約架構、未來經濟效益及企業會計政策判斷。

下一個國際趨勢:不只證明用了綠電,還要證明何時用了

SBTi V2.0已把逐時匹配帶入Scope 2治理。

依SBTi分類屬Category A的企業,若單一電力活動池年用電量達10GWh以上,必須計算並報告低碳電力與用電負載的逐時匹配比例。至於2030年前至少50%、2035年前至少75%,以及2035年後至少90%的門檻,則屬自願性的領導認可標準,而不是所有企業的強制門檻。

這代表企業能源管理將逐步從年度總量平衡,進入時間與地點匹配。

屋頂型光電的發電通常集中於日間;經過逐時模擬後,東向或西向立面有機會延伸上午或下午的發電曲線,再配合儲能、能源管理系統及需量反應,提高企業負載與低碳電力的時間匹配程度。

但這不是所有立面都必然成立的結果。企業必須先以每小時負載、方位、遮蔭與發電模擬驗證,不能只靠年度發電量或設計示意圖判斷。

對資料中心、醫院、製造業與大型商業設施而言,下一階段的價值可能不只是「一年發多少電」,而是「在企業最需要的時段,能供應多少低碳電力」。

台灣政策不是做錯,而是只完成第一步

台灣「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」將於2026年8月1日施行。原則上,新建建築、增建面積或改建屋頂面積達1,000平方公尺以上者,應按每20平方公尺設置1kW太陽光電。這是台灣建築能源政策的重要進展。

但目前制度的核心,仍以建築面積門檻與最低裝置容量為主。下一階段必須進一步回答:建築表面如何被完整盤點、電力是否現地自用、發電時段是否匹配負載、能源屬性由誰持有,以及資料是否能被查證與納入金融評估。

歐盟新版建築能源效能指令已要求會員國,在技術、經濟及功能可行的前提下,逐步推動新建築及特定既有公共與非住宅建築設置適當太陽能系統,並建立行政、技術與財務支持架構。國際政策已不再只問「要不要裝」,而是進一步處理既有建築、公共建築、投資機制與執行條件。

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亦已透過淨零城市展與相關示範,顯示立面發電已進入政策對話與公有建築驗證階段。

台灣下一階段的建築光電政策,建議補上三個字:

第一個字是「面」。從只盤點屋頂,擴大為屋頂、東西南向立面、停車棚、遮陽、隔音牆與其他可部署建築表面。

第二個字是「時」。從只看年度發電量,走向逐時負載、逐時發電、儲能與需量反應。

第三個字是「證」。把智慧計量、現地自用、電網輸入輸出、能源屬性、維運紀錄及第三方查證,納入一致的資料規範。

政府可以進一步推動「公有建築垂直發電與Scope 2證據鏈示範計畫」,由內政、能源、金融監理、地方政府、會計查證與產業共同建立方法。示範場域可優先選擇醫院、學校、行政機關、交通設施與大型公共建築,並將採購評選由單純裝置容量,提升為自用率、發電可用率、逐時匹配、資料完整性、維運保證及全生命週期效益。

台灣現在缺的,未必是再多一項補助,而是一套讓政府、企業、銀行、建築師與查證機構能夠使用同一種語言的績效規則。

從綠證配置,走向可量測減排

未來具韌性的Scope 2策略,不會只依賴一種工具。

企業應先以能源效率降低不必要的用電,再透過屋頂、立面及其他建築表面增加表後低碳電力;以PPA與合格能源屬性憑證補足規模及地域缺口;並利用儲能、能源管理系統與逐時資料,改善電力供需匹配。

彩繪立面光電不是要取代綠證、PPA或屋頂光電,而是補上許多高密度都市企業長期忽略的垂直發電面,以及可由企業直接管理的現地能源能力。

董事會現在應該問三個問題:

企業的Scope 2目標,有多少建立在位置法與物理溫室氣體清冊之上?其中有多少改善來自企業主動投資,而不是單純等待電網自然降碳?

企業是否已經把屋頂、立面、停車棚、遮陽及其他建築表面,與每小時用電負載放在同一張能源地圖上?

企業是否已建立涵蓋發電、自用、輸入輸出、能源屬性、維運及第三方查證的完整資料鏈?

企業真正缺少的,往往不是第三張綠電憑證,而是第一張能把建築、能源、碳排、財務與查證放在同一個決策框架中的路線圖。

當這些資訊被放在一起,企業外牆便不再只是每年提列折舊與維修費用的建築成本,而有機會成為可發電、可減碳、可揭露,也能承載品牌承諾的表後能源資產。

最後仍須特別提醒:企業與供應商都不應宣稱「彩繪立面光電取得SBTi認證」。SBTi驗證的是企業所提出的減碳目標及其符合性,不是單一產品。

較精準的說法應是:彩繪立面光電可作為企業依循SBTi Corporate Net-Zero Standard V2.0,推動Scope 2目標的表後低碳發電與活動層級電力減碳行動之一。

SBTi將自2027年2月1日起受理依V2.0提出的目標驗證;V1.3.1則可用於新申請至2028年1月31日。對企業而言,這段期間不是等待規範全面切換的空窗,而是提前調整資本配置、能源資料與建築資產治理的準備期。

圖/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於材料實驗中心做的實證示範,顯示立面發電已進入政策對話與公有建築驗證階段。
圖/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於材料實驗中心做的實證示範,顯示立面發電已進入政策對話與公有建築驗證階段。

(文/ 薛煒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