輪胎四大要點 保障行車安全

發稿時間:2017/08/02 15:26
最新更新:08/02/2017 15:26:04
字級:

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選用機車輪胎時,別忘了
檢查商品檢驗標誌及製造日期,自製造日期起算超過6
年的新胎,不得在國內市場上販售。
(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提供)
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選用機車輪胎時,別忘了 檢查商品檢驗標誌及製造日期,自製造日期起算超過6 年的新胎,不得在國內市場上販售。 (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提供)

機車在台灣是相當方便且普遍的代步工具,機車輪胎更是承載耐操、好用及安全的關鍵,標檢局列出四大重點,建議機車族選用輪胎時,多注意製造日期及商品檢驗標誌等,保障行車安全。

根據公路監理單位統計,至今年6月,台灣機車數量約1371萬輛,使用量龐大,其中機車輪胎不僅得承受全車載重,抓地、排水等性能也直接影響行車安全。

考量輪胎主要製造材料橡膠的老化問題,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今年6月12日修訂國家標準增列安裝及使用年限規定,針對機車用輪胎規定,超過製造日期6年的新輪胎不得安裝於機車或機踏車上;並建議輪胎使用期限,自製造日期起算最長為10年,依實際使用狀況縮短。

標檢局提醒消費者選用輪胎時應注意以下四大重點:

一、購買貼有「商品檢驗標誌」的新胎。

二、檢查輪胎製造日期。輪胎胎邊烙印4碼代表生產日期,前2碼代表生產週別,後2碼代表生產年分(西元年),例如1917,即代表2017年第19週生產。

三、確認胎面磨耗指示平台。輪胎胎面主要溝槽內,須以等距設置3處以上磨耗平台,磨耗平台距溝底高度不小於0.8公釐,若輪胎磨耗至此平台,不宜繼續使用。輪胎兩側設置的三角形指示記號,可協助消費者確認磨耗平台位置。

四、養成定期檢查輪胎習慣。除胎紋深度、胎壓等使用狀況外,一旦發現輪胎有龜裂、切傷、釘刺、夾石頭等受損情形,應盡速請專業人員檢查、修補或更換。此外,輪胎為橡膠製品,會隨時間老化而縮短使用壽命,自製造日期起超過10年者,不宜繼續使用。

標檢局已於今年7月3日預告修正「應施檢驗機車用輪胎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」,預計自明年5月1日起查核「機車用輪胎」新品製造日期,超過6年者不得於國內市場販售,並持續落實輪胎檢驗業務,確保消費者權益。(中央社記者廖禹揚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