碳權不是口號 會發電的牆先建立可查證數據
在一起永續提出建築碳資產化與發電型公益模式,從電表、監測走向第三方查證
面對企業與市場高度關注碳權議題,在一起永續科技5日於桃園青創博覽會提出「每一面牆都應有自己的能源與碳帳本」概念,主張彩繪立面光電的價值,不應只停留在外觀與裝置容量,而應從實際發電、用電流向、減碳計算、維運紀錄及第三方查證,逐步建立建築碳資產化基礎。
依環境部自願減量制度,設置再生能源設備並不等於自動取得碳權。申請者須使用環境部審定公開的減量方法,完成專案計畫書、基線及外加性分析,依規定辦理確證、專案註冊、實際監測、查證及額度申請,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,才能核發減量額度。
此外,專案邊界、再生能源憑證、碳費納管排放源及是否重複計算,也會影響額度申請資格。因此,企業對外溝通時,應區分「實際減少外購電力及排放」「建立碳數據」「具備碳資產化可能性」與「已取得可交易減量額度」四個不同階段,避免將一般減碳效益直接包裝成碳權。
內政部目前亦與環境部合作推動建築延壽碳權機制,希望透過既有建築節能改善、太陽光電及建築延壽,逐步建立建築碳資產化與維運財源。這使立面光電除發電功能外,也可能成為既有建築改善、建築能效與綠色金融整合的一部分,但仍須依正式方法學及審查制度辦理。
在一起永續科技創辦人薛煒立表示,「真正避免漂綠的方法,不是把故事說得更漂亮,而是把電表裝好、把數據留下來、把權利歸屬說清楚。裝設光電不代表自動擁有碳權,但它可以先建立真實減碳與碳資產化所需要的數據基礎。」
在一起永續提出,未來每一座彩繪立面光電示範場域,應建立至少五項資料,包括基準用電、實際發電、場域自用比例、設備維運紀錄及年度減碳計算;如涉及綠電憑證、減量額度、廣告收益或公益認養,亦應事先釐清環境權益及收益歸屬,避免同一項減碳成果被不同單位重複宣稱。
在ESG公益方面,在一起永續同步提出「發電型公益」構想,企業可認養學校、社區、公益機構或公共空間的彩繪光電建置,將企業品牌、地方故事或公益主題融入建築表面,並透過年度發電與減碳報告公開成果,使公益不只停留於一次性捐款,而能持續產生能源、環境與社會效益。
桃園市已建置碳中和資訊平台,整合市政淨零進度、部門減碳量、溫室氣體盤查試算及抵換專案資訊。若未來能選定桃園公共或公益場域,結合彩繪立面光電、智慧監測與透明揭露,即可成為地方政府推動淨零城市、ESG公益與碳數據治理的示範案例。
薛煒立表示,「我們希望公益不只留下企業名字,也能在白天持續發電,在夜裡照亮需要的地方;更重要的是,每一度電、每一份減碳效益,都能被清楚記錄與負責任地揭露。」
關於在一起永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一起永續科技聚焦彩繪光電、建築碳數據、ESG應用、公益場域及國際市場整合,致力推動具備可量測、可報告、可查證精神的淨零建築方案。
(文、圖/在一起永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