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競爭力論壇: 共享經濟是否真互利 有待更多時間驗證
台灣競爭力論壇針對目前共享經濟(Sharing Economy)在台灣產業發酵與散布,是否真能讓民眾蒙受其利之議題,舉辦研討會邀請台灣產業各界代表,深入剖析這經濟體的發展和限制。
台灣競爭力論壇執行長謝明輝表示,台灣共享經濟關鍵問題是,大多只是「假共享」或是「部分共享」,共享的「動機」是共享經濟的關鍵,民眾如果因為參與了共享,能夠提高一定數量的收入,那還稱得上是受惠,但是,如果只能增加一點點收入,而且還是非常不穩定,像是共享停車位,共享閒置設備/技術/工作等,那正打算投資,投入共享經濟的民眾,是該詳加考慮。
謝明輝指出,共享經濟是否利大於弊?或是無利可圖?應該從幾個面向看起:1.用戶的安全,權益和限制問題:以日前新創的USPACE共享停車位為例,民眾將「閒置車位」釋出共享,除了只能增加些微收入外,解決停車位也非常有限, 甚至邏輯上,只有不需要的閒置車位才會釋出。必須思考的是,大樓因為對外開放產生的主要安全危險,人車糾紛,臨時想停車移車找不到人等問題時,該如何處理?
2.政府機關核准共享的法源依據為何? 是否能夠保障使用者與提供者的相關權益呢? 舉例來說,USPACE這樣的共享停車模式,在面臨台北市「停車場法」的規範下,沒有申請停車場登記證的共享車位供給者,已經違法? 再者,討論的沸沸揚揚的共享車位條例並未通過,共享車位仍未合法化,USPACE推行的車位共享,是否涉及非法營業? 這都有賴政府相關單位特別注意的。
3.無法保證服務與產品的品質與質量,不論是Airbnub或是Uber這些共享經濟方式,對於社會大眾所提供的服務,會因為供給者的規格不同,而有所差異,共享公司只能用「道德」規勸,或是「停權」處置。如此一來共享的善意,完全無法有效發揮。
與會者合庫投信基金經理人徐慶昇進一步指出,由Uber,USPACE的例子來看,模式將兩個陌生人連接,從雙方抽成,並產生了僱傭關係。但是,卻無法提供勞基法等保障,讓公司游走法律邊緣,逃避過去傳統業者所付的責任,「節省」或是「逃」部分的人事成本和稅(營業稅,房屋稅等),對別的認真業者公平嗎?答案似乎是否定的。至於糾紛的處理,沒有完善法律規定,更是棘手!光是法律糾紛處理,無論客戶或是客戶問題,就增加了共享公司營運巨大成本。
謝明輝最後強調,共享經濟很容易看出真相,一段時間的發酵,如果都沒有起色,大概就確定起不來了。不僅僅是創投抽手的問題,光成本建置問題就會推垮一堆共享經濟的參與者,這是個嚴重的問題,有關單位應該詳加重視,否則一但共享經濟走向泡沫化,不知有多少民眾蒙受其害,政府單位應該有所為的嚴格把關。
(文/陳進添 圖/台灣競爭力論壇 提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