鼓勵危老重建 政院核定稅捐減免延長至116年5月

發稿時間:2022/03/11 17:28
最新更新:03/11/2022 17:34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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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表示,稅捐減免優惠再延長5年,只要在116年5月11日前申請的重建計畫,其範圍內的土地及建築物,符合一定要件者,得享有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免優惠。圖為大稻埕迪化街的兩江醫院,2月21日獲指定為台北市定古蹟。(台北市文化局提供)中央社記者陳昱婷傳真 111年2月21日
內政部表示,稅捐減免優惠再延長5年,只要在116年5月11日前申請的重建計畫,其範圍內的土地及建築物,符合一定要件者,得享有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免優惠。圖為大稻埕迪化街的兩江醫院,2月21日獲指定為台北市定古蹟。(台北市文化局提供)中央社記者陳昱婷傳真 111年2月21日

(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1日電)內政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,為持續推動全國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,政院已核定並於昨天發布危老條例第8條延長稅捐減免優惠申請年限,自今年5月12日起延長5年,至民國116年5月11日止。

內政部表示,危老條例於106年5月10日公布施行迄今,已累計重建計畫申請2550案,核定2056案,案量穩定成長。

內政部說,稅捐減免優惠再延長5年,只要在116年5月11日前申請的重建計畫,其範圍內的土地及建築物,符合一定要件者,得享有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免優惠。

相關優惠包含,重建期間土地無法使用者免徵地價稅、重建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2年、重建前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為自然人且仍持有重建後建築物2年未移轉且繼續持有者,最長可再享有房屋稅減半徵收10年等措施。

內政部指出,危老條例具有程序簡便、容積獎勵及稅捐減免等優惠,為加強民眾對重建的信賴及申請意願,中央已補助桃園市等19縣市成立輔導團隊,除辦理危老重建教育訓練等講習活動,提供免費法令諮詢服務外,更會主動至不同社區舉辦整合說明會,提供輔導申請耐震能力評估、提案申請擬具重建計畫等協助。

內政部說,民眾如對自有建築結構安全有疑慮或有重建輔導需要,可撥打1999洽各地方政府或上都市更新入口網的「危老專區」洽詢。(編輯:趙蔚蘭)11103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