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糧署提醒 香蕉收入保險販售期限至3月31日止

發稿時間:2020/03/24 18:20
最新更新:05/05/2020 11:05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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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8年首度推出香蕉收入保險試辦,為擴大試辦地區,109年2月19日再公告新增納入27個鄉(鎮、市、區)為試辦地區,投保期限至109年3月31日止,試辦區域包括高雄市、屏東縣、雲林縣、嘉義縣、花蓮縣、臺東縣等共計38個基層農會所轄51個鄉(鎮、市、區),農糧署主秘陳啟榮表示,有意願投保的農民,請把握時間向當地農會保險部門洽詢。

農糧署提醒  香蕉收入保險販售期限至3月31日止
農糧署提醒 香蕉收入保險販售期限至3月31日止

陳啟榮指出,目前試辦之地區,包括:高雄市大寮區、田寮區、旗山區、美濃區、杉林區、內門區、燕巢區;屏東縣屏東市、萬丹鄉、里港鄉、高樹鄉、竹田鄉、新埤鄉、南州鄉、佳冬鄉、崁頂鄉、枋寮鄉、春日鄉、內埔鄉、三地門鄉、霧台鄉、瑪家鄉;雲林縣虎尾鎮、莿桐鄉、林內鄉、斗六市;嘉義縣六腳鄉、中埔鄉、番路鄉、竹崎鄉、大埔鄉、鹿草鄉、民雄鄉、水上鄉、梅山鄉、大林鎮;花蓮縣壽豐鄉、鳳林鎮、萬榮鄉、瑞穗鄉、光復鄉、豐濱鄉,以及臺東縣成功鎮、臺東市、卑南鄉、蘭嶼鄉、綠島鄉、鹿野鄉、延平鄉、關山鎮及部分海端鄉等51個鄉(鎮、市、區)。試辦地區之香蕉種植面積逾8千公頃,占全國總面積5成。

陳啟榮說,推動香蕉收入保險,主要考量到過往農民必須看天吃飯,只要遭逢天災或是產銷失衡等因素,就損失慘重,農委為本次推出的香蕉收入保險,農民不論天災或產銷失衡導致區域收入減損,都能獲得一定的保障。

試辦地區內種植香蕉農民,可依不同區域選擇每公頃20萬元至60萬元不等之收入保障額度,於保險期間若因價跌或量損導致區域收入低於投保之保障額度,其差額可由保險理賠來填補,穩定農民收入。

陳啟榮強調,地區保險費依收入保障程度有不同設計,為鼓勵投保,農委會將補助一半保費,上限金額為每公頃3萬元,各縣市亦有加碼補助5%至40%不等,因此,農民自付保險費,依地區不同,於每公頃238元至18,150元不等,可大幅減輕農民負擔。

另外,若遇天然災害,只要符合救助相關規定者,仍可同時申請天然災害救助金。籲請農民於109年3月31日前踴躍投保,期能藉由保險機制,以降低災害損失及維持穩定收益,並分散經營風險。更多相關資訊可上農糧署網站/重大政策/農產業保險/保單資訊查詢。

(文.圖/農糧署提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