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動自行車事故大增 要不要戴安全帽?
發稿時間:2016/04/05 00:40
最新更新:04/05/2016 00:52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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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進黨立委李昆澤4/2表示,交通部應在1個月內公告騎乘電動自行車應配戴安全帽;檢討電動自行車出廠審驗標準,將「防止擅自變更速度上限」的功能納入。
李昆澤4/2表示,許多觀光景點電動自行車盛行,因免牌照、免駕照、免戴安全帽等特性蔚為風潮,事故數快速增加,他特別要求交通部加速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修訂,明訂騎乘電動自行車應配戴安全帽,1個月內公告。
李昆澤說,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規定,電動自行車是「自行車」的一種,被歸為「慢車」,雖符合節能減碳的趨勢,但因相關交通法令未能配套修正,衍生不少亂象。
他說,根據警政署統計,過去5年來,電動自行車事故從273件暴增至1043件,受傷人數也從369人暴增至1495人,增加幅度都達3倍。近兩年都各有4位民眾因相關事故而死亡。
「電動自行車在速度上比一般腳踏上快很多,行駛在道路上確實有一定的危險性」,李昆澤說,日前發生中國遊客在墾丁騎乘電動自行車疑車速過快、頭部重創死亡案例,交通部研訂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新增第115條之2,規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應配戴安全帽。但遲遲未完成公告,他要求交通部1個內完成公告程序。
此外,根據依道交條例規定,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不可超過25公里,但過去屢屢傳出有民眾、出租業者擅自改裝提升速度,李昆澤要求交通部檢討電動自行車出廠審驗標準,將「防止擅自變更速度上限」的功能納入,以避免民眾擅自變更,確保騎士與路人安全。(中央社記者溫貴香)